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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咨詢
留言時間:2021年6月22日
留言內容:你好,我們單位即將入住辦公樓,樓層位于10樓,入住之前需要去物業繳納物業等相關費用。物業寫了張收據,需要我們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照“2019年5月7日,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廊坊市區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的通知中(五)商場、門店及休閑娛樂業每平方米每月0.5元”想問下,辦公場所,商用寫字樓,公司使用的情況下,這個費用需要收取嗎?物業條款中,標明住所外環境清理都包含了,是不是屬于重復收費了?
回復時間:2021年6月23日
回復單位:廊坊市住建局
回復內容:經市環衛局核查,該商用寫字樓按照每平方米每月0.5元價格收取垃圾處理費屬于違規行為。市環衛局約談了該物業公司,要求其按照職工按在冊職工人數(含臨時工)每人每月2元標準收取垃圾處理費用。同時,向留言人通報了問題處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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