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廊坊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1年6月30日廊坊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金貴婷為廊坊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
決定任命:
寧金龍為廊坊市公安局局長;
張 兵為廊坊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洪 江為廊坊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劉桂龍為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李營華為廊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蘇振東為廊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田立軍為廊坊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焦文序為廊坊市商務局局長;
萬福森為廊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李曉東為廊坊市統計局局長;
賀書明為廊坊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董麗萍為廊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李 濤為廊坊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任命:
宋立功為廊坊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何述增為廊坊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
馬大壯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張鳳嶺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王志強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實施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 石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楊心冰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潤濤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 鵬為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趙衛東為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王石磊為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
羅云鶴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劉 斐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劉崇波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宋君義為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
董春田的廊坊市人大常委會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馮俊國的廊坊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高偉英的廊坊市人大常委會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決定免去:
趙晉進的廊坊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劉桂龍的廊坊市農業農村局局長職務;
馮學軍的廊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賀曙光的廊坊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
張維真的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馬江水的廊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職務;
趙 普的廊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職務;
王輝云的廊坊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李克儉的廊坊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范增英的廊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張志剛的廊坊市統計局局長職務;
許建軍的廊坊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職務;
郝合瑞的廊坊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張寶東的廊坊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免去:
馬云友的廊坊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連 宇的廊坊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
王振合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馬式存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實施庭庭長職務;
王志強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訴審查庭庭長職務;
李 石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蒙 鮮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豐樹根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金占永的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寶民的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田 平的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免去:
趙鳳山的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李金亭的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金志民的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單 玲的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