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廊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宋立功為廊坊市監察委員會代理主任的決定
(2021年6月30日廊坊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經廊坊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
宋立功為廊坊市監察委員會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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